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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罚轻罚事项达498项!佛山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经济发展
继今年3月发布《佛山市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(第一批)》后,佛山稳步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,不断优化完善事项清单,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、可预期的营商环境,助力促经济稳增长。截至9月,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原《佛山市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(第一批)》基础上,根据市司法局、市文广旅体局、市水利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税务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交通局等部门报送的清单最新情况,汇编形成《佛山市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(第二版)》予以公布。
目前,全市已发布9大领域的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,实施事项达498项,其中免罚清单275项,从轻减轻清单222项,免现场检查1项。
稳步有序推进清单实施
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,积极落实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》中“违法者主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”,做到宽严相济、法理相融,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。截至2022年8月,共对158家公开道歉、承诺守法的企业实施减轻处罚,减轻的罚款金额合计约1047万元。同时,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、制度化,优化执法方式,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。今年新发布了《佛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(2022年度第一批)》,对纳入正面清单的137家企业免于现场检查。
市税务局坚持宽严相济、包容审慎的原则,推出“首违不罚”明白卡,在法定范围内,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的空间。同时,强化“首违不罚”后的跟踪反馈,避免首违不罚后企业出现同类问题的情况,确保纳税人历经“首违不罚”,从此“守法不违”。今年以来,市税务系统共实施首违不罚19525宗,享受首违不罚后又再次因同一类违法行为被处罚的仅4189宗,78.54%的纳税人未再因同一类事项接受行政处罚,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大幅提升。
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,并结合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》要求,对前期发布的清单事项进行调整更新,着力引导企业知错改错,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合法经营意识,促进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。今年以来,我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共处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487宗,主要集中于公路路政和道路运政领域,共对1252个交通运输经营业户(企业+个人)实施轻微免罚,免除的罚款金额合计约245万元。
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,通过“柔性劝导”和“刚性执法”相结合方式,集中力量清理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、乱摆卖、乱堆放、乱拉挂、乱搭建、乱张贴、乱涂写、共享电动车乱停放、雨阳棚陈旧破损等乱象。同时不断创新执法方式,通过市容AI系统共享的遍布全市五区的摄像头资源,自动智能识别并抓拍占道经营、乱摆卖等违法场景,实现“非接触式执法”,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。
拓宽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全领域
继公安、交通、税务、生态环境、城市管理等领域公布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后,我市其他执法领域积极推进清单制定工作。
市司法局顺应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对容错机制的需要,积极转变监管理念,在全省率先出台司法行政领域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,涵盖律师、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等三大领域共14项。通过给予轻微违法法律服务主体改正机会,为法律服务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,激发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和服务法治佛山建设动力。
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坚持优化执法理念,激发文化市场活力,出台《佛山市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执法清单》,对27项初次发生、情节轻微、能及时纠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不予行政处罚,给予当事人改正机会,充分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精神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。
市水利局立足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,细化、量化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,出台了《佛山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》,并制定4项水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事项,着力在源头上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,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。
市自然资源局根据新出台的《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》,梳理编制了《佛山市自然资源部门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》共46项。进一步规范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行为,确保过罚相当,有效维护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
推行包容审慎监管,不仅是佛山市《构建佛山“益晒你”企业服务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(2022年度版)》的一项重要部署,还列入了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六件法治实事项目。
下一步,佛山市将加大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力度,推动更多执法领域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清单,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助推“益晒你”企业服务体系落地落实,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,为佛山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。